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民法院义不容辞。但预防此类犯罪,还需要人民群众时刻保持反电诈的高度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法官提醒公众,要提高对不法分子作案手法的防范能力,并提醒家人亲友提高警惕。妥善保管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务、账号、手机号码、查询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从源头杜绝隐私外泄。切勿将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警惕可疑网站、链接、二维码等,谨防钓鱼陷阱。
同时,警惕陌生人要求的转账、汇款、验资及索要账号、密码、验证码等行为。对熟人发来短信、微信、微博、QQ、邮件、语音等要求转账汇款的,都要当面或语音通话核实确认,保持谨慎多方求证。如确需向对方转账,应尽量选择次日到账方式并于事后再次核实,如有异常及时申请撤销。对于电信网络形式进行抽奖、刷单、交友、推介等,以各种名义要求先支付资金的,均可能是诈骗活动,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时,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到就近的派出所报案;及时记录并保存好聊天记录、诈骗电话、微信、QQ账号、转账时间、转账次数等材料;及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济困难、未成年人、家庭妇女等特殊群体可以及时向民政、医疗、司法等相关部门寻求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避免衍生其他次生矛盾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