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法院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该院共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7件,判处罪犯231人,涉案金额1.4亿元。同时,该类案件呈现犯罪行为涉及领域广,犯罪手段科技化、专业性强等特点。
“我们对审理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该类犯罪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特点。”江北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犯罪行为涉及领域广,犯罪手段科技化、专业性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网络购物、婚恋交友、网络博彩、个人信贷、理财投资等多个领域,受害对象向各社会阶层、各职业群体扩散。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境外服务器、任意显号软件、VIOP方法网络电话、微信、QQ、直播平台等,“非接触式”地开展诈骗活动,犯罪方式迭代迅速,作案手法更为隐秘精准。
其次,犯罪主体年轻化、低学历化,跨域跨境犯罪情况突出。该类案件罪犯,30岁以下的年轻群体占82.66%,高中及以下学历占69.01%。犯罪分子借助网络招募人员、传授学习犯罪方法,跨境作案,远程实施诈骗犯罪,突破时间和地点限制,给侦查、取证带来较大困难。
“第三个特点是犯罪集团组织化、职业化,上下游关联犯罪交织。”该负责人介绍,共同犯罪案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61.33%,犯罪分子多以注册公司为形式,形成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个案涉案人数最高达36人。犯罪团伙企业化运作、环节化分工,从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和提供,到批量购买他人身份证、银行卡作为工具,再到通过网银系统、自动柜员机迅速转存、提现等,形成产业链式的犯罪链条,实施流水线式的诈骗活动。
“我们还发现,被害人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较低。”该负责人说,部分被害人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参与网络赌博、买卖考试答案、交易股票内幕信息等非法活动而受到诈骗。更为严重的是诈骗犯罪引发次生危害后果,有的企业被骗导致停工破产,有的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上学钱”等,即使金额较少也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