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2024年1月至4月,南京全市电诈警情数同比下降12.4%,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24.8%,案件损失数同比下降31%。与此同时,侦破电诈案件数同比上升50.95%,抓获境外涉诈嫌疑人数同比上升260%,被骗资金返还金额同比上升162.97%,仅今年以来就成功防止了1.5万名群众上当受骗,避免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据了解,留学生电诈案多发是电诈警情整体出现下降趋势的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
“诈骗分子是职业化的,所以警方打击也要‘专业打职业’‘团队打团伙’,合成力量作战,同时要加强系统治理,注重源头治理、源头防范。”南京市副市长、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留学生这样的特殊群体,一定要从学校、培训机构等入手,力争让每一个孩子、家长都能熟悉掌握反诈知识,对各类诈骗保持高度警惕性,形成全社会“打防并举”的反诈合力。
目前在反诈工作中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留学生电诈案例中,不仅有伪造国外银行发来短信链接套取留学生个人信息,还有使用信用卡免密功能导致信息泄露被“盗刷”的,跨境留学生金融服务质量亟待提高。
此外多起案件显示,国际快递“实名制面单”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诈骗团伙作案链条中的一个关键漏洞。南京市公安局反诈支队表示,将加强邮政快递行业的沟通协作,出台创新举措,严密防范、打击快递客户信息泄露问题。
“国内快递业务采取实名制收寄,全面实施了‘隐私面单’,即对面单上用户关键个人信息进行模糊处理,但跨境快递基于多种原因尚未采取‘隐私面单’措施。”南京市公安局反诈支队副支队长耿明宁建议,针对跨国快递包裹的个人信息保护漏洞问题,相关部门须引起高度关注。
记者注意到,诈骗分子还会对“小留学生”进行精神控制,给其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在一起电诈案中,有“小留学生”被远程精神控制长达一年多,被骗金额达200多万元。
“外国有‘胁迫罪’,但我国刑法目前还无此罪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立众分析,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按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但针对特定个体进行单纯“恐吓”,属于刑法上的处罚漏洞,建议增设“胁迫罪”来重罚。
“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要加大精神损害赔偿力度,并且作为量刑的加重情节进行考虑。”李立众建议,持续加大国际执法司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破解技术取证难题,依法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洗钱等上下游犯罪打击力度,坚决切断诈骗犯罪分子境内外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