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利用互联网网站、论坛、电子邮件、即时消息、博客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
(2)利用短信、彩信、彩铃、WAP、IVR、手机游戏(含小灵通)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
(3)利用电话、传真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
(4)借助其他信息通信网络或者电信业务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投诉方式
(1)网站:www.1232
(2)手机APP:http://jbzs.1232n。(目前仅支持安卓手机)
(3)微信:12321微信公众账号“12321受理中心”,点击“我要投诉”。
(4)电话:010-12321。(主要受理咨询)
(5)电子邮箱:abuse@12。(仅限于咨询和接收eml格式垃圾邮件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