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属于“广撒网”式的非接触性犯罪。诈骗短信满天飞,而中招的可能就是小部分。那么,如果诈骗者仅是拨打了电话或发送了信息,结果却“无功而返”,没有骗到钱财,是否将免于法律制裁?
全浙宾告诉记者,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往往难以查证。司法解释中详细规定,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可见我国特别加大了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电信诈骗的犯罪成本是很高的。”全浙宾说。
发送5000条以上的诈骗信息,这个数量是否难以达到?“一点也不难。”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办案警官告诉记者,现在都有群发技术,利用伪基站,设置好程序,一个按键,就可以发送数十条、上百条信息。在盐田法院近期正在审理的一起诈骗未遂案件中,被告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2小时就能发送约12000条。办案法官说,虽然被告人未得钱财,仍可视为诈骗情节严重进行量刑。
而对那些上当受骗的人来说,最关心的是那些被骗的钱能否追回来。全浙宾表示,办案时法官都会尽量规劝被告人退赃,以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损失。“法院也将对被告作一定从轻处罚。实际上,即使被告不退钱,法院也会在判决上责令退赔,将来被告人只要有了财产都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