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刷单类”诈骗以从最简单的“点点手指就赚钱”逐渐演变为套路多样的复合型诈骗。
在“刷单”过程中,不法分子往往引诱受害者预支“货款”,并且刷单商品多为虚拟物品,如Q币、游戏币、话费等。为使行骗过程更加真实,不法分子会私发链接,引诱受害者进入预先设置好的钓鱼网站,钓鱼网站和主流购物网站外观几乎一模一样,很具迷惑性。对此,警方提示:
一、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淘宝等电商平台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切莫相信低投入、高回报的幌子,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得到合法薪酬。
二、骗子往往会特意回避“刷单”二字,而是打着“商城爆单、做任务分提成、返佣金、抖音点赞、抢单”的噱头吸引受害人,听到此类话术务必提高警惕。
三、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