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
案例1:
2023年11月29日,事主张某在家中接到一境外电话,对方自称是公安局民警,称事主涉嫌洗钱犯罪,现在需要配合调查,让事主添加其为微信好友,并扫码要求事主下载某远程控制APP。对方通过共享屏幕获取了事主的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并将银行卡内的钱分17笔转出,事主在损失19977元后发现被骗,于是报警。
案例2:
2023年11月8日,事主张某在家中收到一微信好友申请,对方自称是反诈中心的工作人员,称事主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内被存入500万元涉案赃款,要求事主通过资金比对进行验证,否则将会冻结事主所有资产。事主辩称自己名下没有该银行卡,为自证清白,就按照要求向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先转账90万元,进行第一步验证工作。随后事主发现被对方拉黑,于是报警。
网络兼职
案例1:
2023年11月4日,事主加入了一个兼职微信群,在群主指导下安装了某款APP进行刷单任务。开始几单事主成功收入700余元,此时群主告诉事主向APP内充值可以提升每个刷单任务的返利金额,事主充值后又进行了几笔刷单任务,却发现无法提现,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案例2:
2023年11月29日,事主门某通过了一陌生人的好友申请,并被对方拉进一刷单返利群,事主按照群内要求下载某APP后开始连续刷单,后事主发现需要充值的任务金额越来越大且任务完成后无法提现,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冒充熟人
案例1:
2023年11月10日,事主张某被拉进了一个有“公司领导”在内的微信聊天群,群里的“领导”发消息说有一笔货款急需支付,并在群内发送了收款方的账户信息,要求事主立刻将钱打过去。事主信以为真,转账后事主给领导打电话汇报已完成付款,但领导并不知情。事主发现被骗,于是报警。
案例2:
2023年11月24日,事主周某在某视频APP上收到一条自称其“四婶”发来的私信,称因受流量限制她本人无法购买机票,想让事主帮忙购买回国的机票,并且提供了一张已向事主成功转账49700元的虚假转账截图,还让事主从她指定的订票人那里订票。事主向订票人转账支付49700元,次日与四婶联系时提起此事,四婶表示毫不知情,事主发现被骗,于是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