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书证
也就是相关合同、借条、欠条、保证书、来往信件等纸质的材料,这部分提交给办案机关复印件即可。
当你带上上述材料准备去报案,面临的下一个问题就是:报案的笔录应该怎么做?基本准则是:实话实说。
通常而言,当你走进公安机关后报案后,公安机关会问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被害人的基本信息;如你是谁?身份证号码多少?住在哪里?报案反映什么情况?
2.让被害人陈述被骗的前后过程。如被骗的具体时间、地点、物品、发现的过程及异常等大致情况。
3.具体事实情节:
(1)被骗的事实细节:如被骗的时间、地点,被骗的方式;与犯罪嫌疑人相识过程,所签合同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细节;被骗款、物数量、价值等。被骗过程中去过的地方和方式;嫌疑人作案过程中有无留下什么物品,有无中途打电话、买东西、上厕所等情节;如何到达现场以及如何离开的。
(2)被骗物品的细节:如被骗财物的来源以及购买的时间、地点、价格、凭证及物品的颜色、新旧成色、大小、重量、数量、品牌等基本特征等。
(3)现场的目击者、知情者及其他情况。
如果在报案前,已经做好了情况说明,则笔录内容会和情况说明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