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租售银行卡危害金融安全,可能涉嫌犯罪
出租出售的银行卡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用于诈骗、逃税、逃避债务、套取现金、非法集资、经济诈骗、赌球、洗钱等非法活动,作为账号的所有人,即便不知情也会受到牵连。如果卡主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用途仍出租出售银行卡的,卡主本人会因此构成共同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的”,涉嫌洗钱犯罪,“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