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受立案的相关规定
1、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是3日,一般不得超过7日,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可以延长至30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有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得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立案审查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在审查期间,受害人也可以联系公安机关询问审查结果。经审查同意立案后,被害人可以到办案机关领取一份立案回执的文书,回执上有一个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询案件进展。如果办案部门经审查同意不予立案的,且有报案人控告人的,应当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3日内予以送达。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如果报案人提出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后,之后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2、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后,要依据“三个当场”原则进行处理。
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三个当场”,即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报案回执。
您到派出所报案,无论派出所是否决定受立案,对于口头报警的,派出所都应该当场进行登记;对于有书面报警材料的,应当场接受材料,并给你出具接处警的回执,回执上要注明接警时间等信息。
3、对于超过法定立案期限没有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情况,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或者纪委反映立案超期或者有案不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总而言之,在被诈骗后,通过警方追回损失是唯一有效的途径,切记勿相信网络上声称能通过各种手段帮你追回损失的方法。